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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州市大良家具有限公司年产50万件/套木制家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作者:太阳成集团tyc122cc管理员    发布于 :2021-08-30 05:34:59   

          20210815日,梅州市大良家具有限公司在该公司召开梅州市大良家具有限公司年产50万件/套木制家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 ,参加本次会议的有验收组技术专家、建设单位梅州市大良家具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单位梅州市太阳成集团tyc122cc科技有限公司,组成验收组(名单附后) 。验收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对本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的汇报、技术服务单位关于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情况的汇报 ,查看了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工程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

      梅州市大良家具有限公司位于平远县石正镇广州南沙(平远)产业转移工业园东经115°51'11.30" 、北纬24°30'30.56") ,主要生产其它木制家具,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 ,其中环保投资65万元,占总投资的0.65%。占地面积19396.9m2 ,建设面积为22037.6m2。生产规模为年产50万件/套木制家具。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909月委托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制《梅州市大良家具有限公年产50万件/套木制家具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于同年1101日取得平远县环境保护局的审批意见(平环建函[2019]31 。取得环评批复后进行主休工程建设,20216月完工,对生产线进行安装和调试 ,至20217月,调试基本结束。公司内部产品结构调整,不需对产品进行喷漆处理,故本次未建设喷漆房,此次申请验收不包括喷漆工序。

      3.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如下图所示 :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梅州市大良家具有限公司年产50万件/套木制家具建设项目(不含喷漆工序)。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检查 ,该建设项目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 。因公司内部产品结构调整,不需对产品进行喷漆处理,故将喷漆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归为第二阶段建设内容 ,其他建设内容与审批内容无重大变更 。项目性质、规模、地点 、采用的生产工艺除喷漆工序相关配套设施外都与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审批要求一致,没有属于重大变动的情况。故此次申请第一阶段建设内容的分段验收 。

      三 、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污染防治。项目生产废水排放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旱地作物水质标准 ,回用于厂区绿化 。   

      2.大气污染防治。本项目废气:机加工粉尘由管道收集后经脉冲除尘处理后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上胶工序使用低VOCs含量的拼板胶,上胶废气及未能收集的少量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通过加强通风 、植被绿化减缓。

      3.噪声污染防治 。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是刨机 、开料机、砂光机等机械设备运作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安装、加强设备维护保养、设置适当的隔声屏障等措施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固废主要为边角料、粉尘、木屑经收集后外售给回收单位回收利用 ;废拼板胶空桶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的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四、验收检测结果

      梅州市大良家具有限公司委托梅州市太阳成集团tyc122cc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0801-02日对建设项目废气、废水、噪声进行了验收测。测期间 ,环保设施运行正常,且工况稳定。根据《梅州市大良家具有限公司年产50万件/套木制家具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表》 。结果如下:

      1.废气检测情况。

      对厂区废气进行了连续多频次的检测。检测结果表明:

      有组织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浓度限值要求。

      ②无组织总悬浮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无组织总VOCS达到《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4-2010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2.废水检测情况

      对厂区生活污水进行了连续多频次的检测。检测果表明均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旱地作物水质标准。

      3.噪声测量情况。

      对该项目的厂界噪声进行了连续多频次的测量 。测量结果表明,厂界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检查结果。经检查 ,边角料、粉尘 、木屑经收集后外售给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废拼板胶空桶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的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五 、验收结论

      根据验收检测报告及现场检查,梅州市大良家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要求 。验收组经认真讨论一致认为,梅州市大良家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项目可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六、整改及后续要求

      1 、制作厂区雨污管网图 、废气处理工艺流程图、环保设施操作规程,制定环保规章制度并上墙;完善环保标识牌。

      2、制定监测方案 ,加强自行监测 ,确保所有排污口定期监测。

      3 、加强环保设施维护 ,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4 、规范设置排污口 ,完善采样平台 。

      5、完善废拼板胶桶等危废台账。

      、验收组人员信息

      见附件。

       

      梅州市大良家具有限公司

      2021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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